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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实施循环经济高技术产业重大专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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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实施循环经济高技术产业重大专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实施循环经济高技术产业重大专项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07〕22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高技术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促进节能减排重大共性技术产业化示范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轻工五个行业组织实施循环经济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主要内容
  钢铁、有色、石化、建材、轻工等流程制造业,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和能源,在生产过程中伴随着大量的各种不同形式的排放物,造成较大的环境污染。在这五个行业中,组织实施循环经济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对促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专项支持的重点领域包括:
  (一)钢铁行业。开展转底炉直接还原成套工艺产业化示范,建设年产20万吨以上转底炉直接还原示范装置,使钢铁厂尘泥(特别是含锌尘泥)全部得到资源化利用;开展废塑料回收和处理技术产业化示范,与大型焦炉(年产80万吨以上)配套建设年处理2万吨废塑料产业化示范工程,为废塑料垃圾的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提供支撑。
  (二)有色行业。开展高铁铝土矿资源综合利用成套工艺产业化示范,建设年产30万吨左右高铁铝土矿选矿示范生产线,使我国7亿多吨高铁铝土矿得到开发利用;开展铜冶炼过程紧缺资源提取与深加工产业化示范,建设年产20吨高纯碲、100吨工业硒粉及二氧化硒、1000千克超细铼粉和300吨超细高纯氧化铋产业化示范生产线,为减少铜冶炼过程中的污染和增加紧缺资源提供技术支撑。
  (三)化工行业。开展先进煤气化成套工艺产业化示范,建设年处理25万吨煤先进煤气化示范装置,提高煤化工产业竞争力;开展氨氮废水资源化利用技术产业化示范,建设废水处理能力5-50吨/小时范围操作弹性好的工业示范线,为发泡剂、农药、医药等重污染性化工行业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四)建材行业。开展大型窑炉全氧燃烧技术产业化示范,在6万吨左右的大型玻璃纤维窑上建设全氧燃烧系统,实现大型玻璃纤维窑节能50%,全部消除氮氧化物排放;开展全部利用发电厂废渣生产建筑用石膏板技术产业化示范,建设年产2000万平米的石膏板生产线(每年消耗25万吨脱硫石膏),为火电厂废弃物脱硫石膏的资源化利用提供技术支撑。
  (五)轻工行业。开展造纸工业白水循环回用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建设日处理3.5万吨左右的白水循环回用系统,可实现年节水8000万吨,减少COD量排放超过1万吨;开展发酵行业高浓度废水处理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建设年处理味精高浓度废水240万吨示范装置,为发酵行业节能减排提供技术支撑。
  二、安排原则
  为确保循环经济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取得预期效果,在专项的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把握好以下几项原则:
  (一)着重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提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重点支持促进节能减排、发展产业循环经济、具有较大示范推广空间的重大关键技术产业化,提高产业竞争力。
  (二)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项目要依托具有技术基础、产业规模和相关配套条件的骨干企业。重点扶持产学研合作关系清晰、任务落实的项目实施。发挥骨干企业在行业的示范引导作用。
  (三)建立良好的推广应用机制。企业和相关单位要建立技术工程化平台,提高技术集成能力;形成良好的合作机制和推广应用机制,加速示范工程的推广应用。
  三、具体要求
  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对符合专项重点内容和安排原则要求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1号令),以及《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3号令)等有关规定,组织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负责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具体编写要求参见附件。各项目主管部门每个重点领域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并请于2007年10月30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简介和有关附件等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我委高技术产业司,同时提供电子文本。
  在项目主管部门申报的基础上,我委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一、项目意义和必要性。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对产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产业关联度分析,市场分析,与国家高技术产业化专项总体思路、原则、目标等关联情况。
二、项目技术基础。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情况,已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及中试情况和鉴定年限,技术或工艺特点以及与现有技术或工艺比较所具有的优势,该重大关键技术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三、项目建设方案。项目的产能规模、建设的主要内容、采用的工艺技术路线与技术特点、设备选型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设地点、建设工期和进度安排、建设期管理等。
四、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投资使用方案、资金筹措方案以及贷款偿还计划。
五、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节能与原材料供应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情况等。其中节能分析章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要求进行编写。
六、项目法人基本情况。项目法人的所有制性质,主营业务,近三年来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股东的概况等。
七、项目财务分析、经济分析及主要指标。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等指标的计算和评估,项目风险分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八、项目招标内容(适用于申请国家补贴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并填写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表),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并盖章。
九、资金申请报告附件:
1、银行承贷证明(省分行以上)文件;
2、项目法人近三年的经营状况(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项目法人自筹资金保证落实文件;
3、地方、部门配套资金及其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4、前期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需经权威机构认证或出具技术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等);前期科研成果的成熟度,应能够满足产业化试验或产业化示范的要求;
5、相应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意见;
6、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项目);
7、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生产、经营许可文件等;
8、土地、重要原材料以及其它所需证明材料;
9、政府投资项目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企业投资项目需提供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在有效期内且未满两年);已开工项目需提供投资完成、工程进度以及生产情况证明材料;
10、项目单位填报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附表: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基本条目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不采用招标方式
勘查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评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此栏由主管部门填写具体意见)
年 月 日
注:在空格中打“∨”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非法经济组织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非法经济组织的通知



1988-12-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非法经济组织的通知

工商企字(1988)第2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今年以来,各地发现一些经批准和准登记注册,而以“公司”、“集团”等名义非法从事经济活动的组织。他们往往打着党政机关 、社会团体或领导同志“支持”的幌子,座谈伪造国内外“投”几千万至几百亿美元或人民币的担保书、承诺书、支票、汇票、资金证明和批件、介绍信等,以投资、引进外资,入股、预会款或提供场地、设备,进行招摇撞骗、投机倒把等违法犯罪活动。由于一些单位、部门警易性不高和“致富”心切,也有个别领导干部和离休干部出面说情,致使他们的活动得逞。如最近发现,非法经济组织“中国侨联开发集团筹委会”持伪造的“对外经济贸易部文件”,经珠海市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其分支机构“中国侨联珠海侨资实业集团”登记注册,领取了《营业执照》。随后,又以“中国侨联珠海侨资实业集团”为合营中方(合营中方为香港高成贸易公司),经海南省经济监督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准合资企业“中国侨联海南国际投资集团”记注册,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业》。还发现一些非法经济组织持造或伪造的我局《核准登让通知书》、中央领导同志的“题词”、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批件等,在各地招摇撞骗,企图登记注册爬上“合法”的外衣。黑龙江省、北京市、南京市、敦化市、湖南省上衡山县、沈阳市和平区等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抵制了他的活动。目前,这类非法经济组织活动频繁,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为了治理经济环境,整经济秩序,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必须对非法经济组织严加查处,坚决取缔。为此,特通知如下:

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结合清理整顿公司和各项业务工作,调查非法经济组织的动情况。发现线索的,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深入调查。

二、由于这类非法经济组织大多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一有风吹草动就可能携款潜逃,如采取一般的取缔措施难以收到实效,反而会给追索欠款和抓获犯罪分子增加困难。因此,在工作方法上应先集证据材料,对其中有诈骗、招摇撞骗、投机倒把、伪造有价证券或伪造造公文、证件、印章等违法犯行为的,要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同时冻结其银行帐户,防止其携款潜逃或转赃款。

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公司、企业的登记申请,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施行细则》和有关规定严格审,不符合怎么样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申请登记所提交的主要文件、证件(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资金信用证明、证明或者资金担保;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证明;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隶属企业的执照或者副本;许可证、批准证收等)必须是原件,不得用复印件代替(存档时除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对上述文件、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凡申请登记的企业名中带有“中国”、中华”字样的,一律报国家工商行政管一局核准。

四、请海南省和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立即将“中国侨联开发集团”伪造公文、营业的犯罪活动通报公安机关,建议追究作安人员的责任;中央电视台销“中国侨联珠海侨资实业集团”和“中国侨联海南国际投资集团”的营业执照,收公章、执照和全部副本,通知银行冻结其所有户;并对为其登记注册的全部经过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将检查结果和上述企业的登记档案于今年12月20日前报送我局。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市、经济特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抓紧部署,并于1989年1月10日产把查处非法经济组织的情况报送我局(并附各地准登记带“中国”、“中华”字样的企业名单)。如发现非法经注济组织或其分支机构已经骗取了营业执照的,请立即将情况和企业登记案一并报送我局。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三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印发《团中央书记处会议纪要》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印发《团中央书记处会议纪要》

(1984年7月23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通知:

  经团中央书记处同意,现将《团中央书记处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研究当前经济改革中共青团工作的形势,把握好共青团自身改革的方向,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改革,站在改革前列,为进一步开创共青团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工作。

 

  七月十六日,团中央书记处召开会议,就经济改革中团的工作的形势和进一步加强对团的自身改革的引导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

  书记处认为,在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的鼓舞下,随着我国农业改革的深入和城市改革的蓬勃兴起,全团在投身经济改革和积极进行自身改革两方面,都出现了好的热头,发展是健康的。

  为了深入贯彻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团中央常委扩大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共青团在改革中的作用,搞好团的自身改革,书记处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强调以下几个问题:

  一、积极带领青年投身经济改革,在改革中当好党的助手。积极动员和带领青年投身经济改革的伟大实践,是共青团在改革中的光荣使命,也是衡量各级团组织在改革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的重要标志。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要进一步了解改革的全局,关心全局的改革,通过自己卓有成效的工作,把广大青年最大限度地发动起来,支持改革,参加改革,为推动本单位、本行业、本地区及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做出贡献。

  二、团的自身改革要从团的性质和特点出发,在“适应”二字上下功夫。共青团属于上层建筑范畴。从总体上说,团的自身改革要受经济改革的规定和制约。因此,必须在经济改革的全局之下来研究和探讨团的自身改革,这样才能找准问题,抓住关键,摸出路子,适应现实生活的新变化。当前,要进一步在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中确立“以四化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在此基础上探索和研究团的工作内容、活动方式、组织设置、机关建设等问题,搞好团的自身改革。对有关团的全局性的问题,要坚持一切经过试点,采取既积极又慎重的态度。

  三、要正确认识团办实业问题。目前,不少地方团员、青年对办实业表现出很高的热情,有的已开始行动,这种积极性应当肯定。但是,需要强调,团办实业主要是团组织支持、扶植团员、青年办实业。团办实业只是扩大团的工作领域的措施之一,而不是团在改革中的主要任务,更不是全部任务。不要把团组织的主要精力放到办实业上。为了不至于过多地牵涉各级团委领导的精力,县以上团委书记一般不宜担任各类经济实体的经理、厂长。团办实业一定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有条件就办,没条件不要勉强去搞。已经办起来的经济实体,要按经济规律办事,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不要和团委机关搅在一起吃“大锅饭”,更不能把团组织变成经济组织。

  四、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对改革问题的调查和研究。改革是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事业,是摆在各级团组织、团干部面前的一个崭新的课题。为了避免盲目性、片面性,增强自觉性、科学性,保证团的改革的健康发展,各级团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改革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理论探讨。要着重探讨经济改革的客观规律及团的自身改革的具体途径,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认清改革同团的工作的辩证关系。要注意了解、总结基层团组织和青年在改革中创造的新鲜经验,及时推广团组织服从改革、适应改革、服务改革、推动改革和搞好自身改革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青年中的改革积极分子,鼓舞激励广大青年勇敢地站在改革前列。总之,要在掌握丰富的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有力地指导和推动面上的工作,使团的工作和团的改革顺利地向前发展。